我是山东的,男方是河南的,恋爱九年结婚九年。做生意给他贷的款还有高利贷,在2010年六月份说带着四岁的孩子出去要账,至今未归杳无音信,于是我在2010年七月份当地派出所报案 至今已经四年了 在2013年3月份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法院不予立案 男方户口不在山东 让我去河南立案 但由于 给他还账带来经济上的拮据 没有去 于是我又在当年的3月份又去了一次法院 法院立案庭办事人员让我开具公安证明和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这两样都开了 就立案了 这时候立案庭李庭长说这一次不予离婚 说我一个人经济困难 劝我撤诉 说两个月后再予…